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加强二级学院教学质量保障主体意识和主体责任,加强本科教学质量监控与规范教学管理,根据教学质量评估中心工作安排,学校定于2020年11月3日-21日开展本学期教师同行评教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同行评教原则
1.实事求是原则。评价人员要做到客观、公正、严肃、认真。
2.评教与教研相结合原则。同行评教,要结合教育教学实际,在听取教师授课情况的基础上进行评价。
二、同行评教范围
评价主体为全校在职专任教师,评价对象为教师所在团队或教研室的任课教师(包括理论课、实验课、实践课任课教师)。
三、评教方式及内容
各学院要以系(部)或团队为单位,结合课程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同行评教办法,分数采用百分制。对团队每位成员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同行评教结束后,各学院进行全面汇总统计,生成每位教师的最终评价结果,填写“牡丹江师范学院同行评教情况汇总表”(见附件)。
四、同行评教时间及要求
1.各院系自行安排本单位同行评教时间,并于2020年11月21日下班前将“牡丹江师范学院同行评教情况汇总表”、“本单位教师同行评教总结”(包含基本情况、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等)纸质版,由系(部)及学院负责人签字盖章后,送至教学质量评估中心(综合楼923室),电子版发送到msyyangmei@126.com。
2.各学院要建立同行评教档案,作为评比推优依据和专业认证与评估的佐证材料。
3.如果有问题或建议,联系杨梅,电话67767。
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2020年11月2日
附件:牡丹江师范学院同行评教情况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