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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
2022-03-09 09:1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

学校:

为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和《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推进高校分类评价,改进本科教育教学评估,推动提高本科人才培养质量,教育部制定了《普通

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现印

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教育部

2021年1月21日


附件【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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