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 第二类审核评估的重点是什么?
答:第二类审核评估针对高校的办学定位和办学历史不同,重点考察高校办学定位和本科地位、培养过程、资源条件与利用、教师队伍、学生发展、质量保障和教学成效。强化学校办学方向,引导学校加强党的领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突出人才培养的中心地位;注重本科教育的时代要求,引导学校以学生发展为中心,深入教育教学改革,构建本科人才培养体系;强化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引导学校建立质量持续改进机制,形成自省、自律、自查、自纠的质量文化环境。
18. 新一轮审核评估的对象和条件是什么?
答:经国家正式批准独立设置的普通本科高校,其中:新建普通本科高校应先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原则上获得“通过”结论5年后方可参加本轮审核评估。
19. 新一轮审核评估的周期多长?
答:审核评估每5年一个周期。新一轮审核评估时间为2021—2025年。
20. 新一轮审核评估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如何分工?
答:教育部负责制定审核评估政策、总体规划,统筹协调、指导监督各地各校审核评估工作。委托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具体组织实施中央部委高校第一、二类审核评估和地方高校第一类审核评估工作。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实际,负责制订本地区审核评估实施方案、总体规划,报教育部备案。组织所属高校第二类审核评估及推荐高校参加第一类审核评估工作。选取1—2所高校委托教育部评估中心辅导开展第二类审核评估试点,为全面推开本地区审核评估工作做好示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