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教师评学是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有效收集有关教学第一线信息的重要途径,更是促进广大教师更加关注学风状况、促进学生积极主动学习的有效渠道。为进一步加强教学质量监控,促进学风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本学期教学质量评估中心工作安排,学校决定于2021年6月4日—23日开展本学期教师评学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学范围
以学校任课教师(包括学院专任教师、本学院聘请的校内兼课教师及外聘教师)为主体,评价对象为所有任课班级的学生学习情况,合班课的课程(不包含公选课程)按单个教学班进行评价。
二、评学操作步骤
1.各二级学院在评学前要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教师评学”各项指标内涵,统一认识、明确目的,严肃认真地做好评学工作。并填写“牡丹江师范学院教师评学表(修订)”(见附件1)。
2.各二级学院对本学院教师填写的“牡丹江师范学院教师评学表”中的数据进行统计、汇总,将最终结果填写到“牡丹江师范学院教师评学汇总表”中(见附件2)。汇总原则为一种课程类型一个班级占一行。
3.各二级学院根据评学数据进行分析总结并形成本学院教师评学分析报告。在评学工作结束后,对教师评学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反馈并提出整改措施。
三、具体要求
1.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教师评学工作,认真组织,严格把关,指导并督促教师在规定的时间内客观、公正的完成评价工作。
2.各二级学院要建立教师评学档案,作为评比推优依据和专业评估与认证的佐证材料。
3.各学院6月23日下班前将“牡丹江师范学院教师评学汇总表”、“教师评学分析报告(加盖公章)”送至教学质量评估中心(综合楼921室),电子版发送到msyyangmei@126.com。
4.如果有问题或建议,请联系杨梅,电话67767。
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2021年6月4日
附件1:牡丹江师范学院教师评学表(修订)
附件2:牡丹江师范学院教师评学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