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学校被教育部评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单位”。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建立高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要求,于2009年设立了“教育教学评估中心”(含教学督导组)。为了进一步发挥质量监控与保障作用,学校于2012年初进行了职能整合,更名为“质量监控与保障中心”,设置质量监控部、教学督导部、发展规划部和高教研究所四个科室。2016年末,学校对职能部门机构进行调整,更名为“评估中心(高教研究室)”。2020年7月,更名为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教学质量评估中心主要工作职责:一是建立教学质量监控的长效机制,健全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制定教学质量监控及评价制度。
二是制定校内教学评估方案,组织实施评教、评学、评管及专项教学评估工作。
三是负责教学督导工作,制定督导条例和工作细则,组建教学督导队伍,组织教学督导专家对学校的教学工作进行检查、监督、调研、指导、咨询。
四是负责对教学信息进行整理、分析及反馈,负责学生教学信息员队伍建设与管理。
五是负责对学生学习质量的跟踪检查工作。
六是负责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安排的各类教育教学评估的组织与协调工作。
七是跟踪高等教育发展动态,开展教学评估和教学督导工作的改革与实践。
八是负责高等教育改革研究,为学校决策提供依据。
九是完成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